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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勵志] 純真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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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6-16 20:25:1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初夏午后,和兩個女同學站在走廊上聊天,俯瞰青蔥的校園,令人心曠神怡。隨口說到,這樣的校園,有助於舒展因長時間伏案念書而緊繃的神經。同學卻不以為然。她們說道,每當下課時間,憑欄遠眺,心中感到無比的不耐和厭倦,繁重的課業壓力令她們只想早早畢業,離開這裡,根本無心去欣賞校園中的一草一木。
 她們好奇的問我:「老師,你念書的時候,難道不曾感到疲憊、厭煩?」對於同學的「將心比心」,以為我們當學生的時候,應也和她們有一樣的體驗,並不覺奇怪。我們也會覺得累與厭倦,但相較之下,在我們那個年代,我們似乎很容易從一些小事情上獲得滿足。而且,在那個年代,能吸引我們的事物太少了。不像現在的學生,課餘的活動五花八門,讓學生分心的事物太多了,所以也許現在當學生要比從前的學生更具定力,才有辦法抵禦眾多外來的誘惑。

 在我還是學生的時候,電視節目只有三個頻道,撥出時段也很有限,更何況家長更不可能讓孩子看電視看到節目結束時的「唱國歌」。家庭之外的休閒活動也不多,我所知道的撞球場只有一間,而那是「只有『男』壞學生才去的地方」,好孩子絕不會在那樣的場合出現,百貨公司也就那麼兩家,也不會有太多吸引我們的東西,而且零用錢拿來買書都不夠了,所以我們也不時興逛街;所謂的「遊樂場」更是從來沒曾聽說過。
 在這樣的環境下,一般的學生最大的嗜好是看書──當然不是教科書。在一般父母眼中,漫畫、小說都是帶有邪惡偏執的色彩,所以都在禁制之列,如果看的是《開國英雄》、《蔣總統秘錄》、《二十四孝》等,學校要求閱讀的課外書籍,那麼父母大概就只叮嚀幾句「不要荒廢了功課,本末倒置」。但這些書大概看過幾次,就都被擱置一旁了。父母三令五申,一再告誡,漫畫書是「不正經的書刊」,至於小說,看了會移人性情。看這些書,若被逮到,父母會當著我們的面把那些書刊「粉身碎骨」,管你是買的、借的,要是被問出是那個同學借給你的,連帶那個同學也遭殃。所以我們只能偷偷的看,而為了不讓父母師長疑心,學校的功課總須維持一定的水準,平常總是做完功課之後,在父母的監視之下就寢,然後半夜再摸黑起床,點著小燈,挑燈夜戰。印象中,曾為了看一本不太高明的小說《兒女英雄傳》──那兒女情長之語,總是會牽動我們這些無知幼稚的心靈──看到凌晨三點,第二天一樣得六點起床,六點半騎著腳踏車出門,趕七點以前到校。
 我們的心態就如韓愈所說的「細大不捐,貪多務得」,不論古今中外、不管水準高低,能拿得到的就看,今天才看了《米蘭夫人》,明天看《幾度夕陽紅》,才剛熬了幾夜看完《卡拉馬助夫兄弟們》,接著又為《紅樓夢》而不眠不休。
 所以常為了多睡個十分鐘、十五分鐘,得飛車衝到學校,因為遲到的下場多半很慘──被罰站在辦公室門口,對我們來說,簡直羞死了,一輩子都無臉見人。所幸,當時交通不像現在,車輛少,學校又在郊區,所以飛車所能發生的意外,多半是和其他腳踏車擦撞,跌到路旁的草叢裡,最慘的大概是滾進路旁的圳溝中吧!曾看過隔壁班的女同學跌進水溝,一身濕漉漉的爬上岸來,扶起腳踏車,和我們一同上學去。
 雖然常為了熬夜看小說,而第二天得飆車到校,但在冬日早晨,我們都知道,得預留一點時間,好讓在經過學校附近的竹林一段能放慢速度,讓自己沉浸在畫裡。冬日的竹林籠罩著白霧,旁邊有水田,成群的白色鷺鷥鳥,或佇立水田之中,或飛翔在薄霧裡。能讓自己出現在水墨畫中的機會,一生有幾?所以早晨行經竹林時短暫的幾分鐘,心中無比的歡喜。
 那個年代,我們一樣也要留校晚自習,大概到八點左右,太晚了就不妥,因為回家的路上,路燈昏黃,行人又不多。傍晚,我們從家裡帶來的飯盒,中午就吃完了,晚餐就只有麵包、三明治,頂多到福利社買盒牛奶。福利社賣的東西很有限,飯盒和湯麵只在中午供應,而且未必買得到,小小的櫃檯,一到下課都是男生的天下,女生根本不敢和他們擠,所以我們幾乎全數從家裡帶飯盒和麵包到學校。晚餐只能草草解決,老師說一餐不吃飯餓不死人。
 學校有蒸飯室,早上值日生把飯盒放在一個大竹簍中,四個人合力抬到蒸飯室去,放在鋁製的抽斗中,順便提一大壺開水回教室。到了中午下課後,值日生再去把飯盒提回來。四五十個鋁或不鏽鋼製的飯盒挺重的,而且還得再提一壺開水,這樣的工作是很吃力的。
 但我們都不排斥當值日生,因為只有擔任值日生時,才有機會到除了教室以外的地方走動,還可以繞道走過一片夾竹桃,雖然知道它有毒,但看著那桃紅的花,聞著它的香氣,也真令人動心。因為平日我們在學校的行動幾乎全然沒有自由,師長為了防範制止男女生交往,真的是無所不用其極。
 有時看到現在的學生,為了男女交往的問題和父母、師長之間鬧得不太愉快,覺得同學比我們進步太多了,有勇氣表達自己的心聲,勇於讓長輩或同儕知道:「我戀愛了。」可我們就不同了,家長的作法是嚴格限制出門,我曾經在周末和同學到中山堂看了場九塊錢的愛情文藝片,到了晚上六點才回到家,還沒進家門前,心中早已忐忑不安──一進門,頭也不敢抬。父親已經到派出所報警,說小孩失蹤了,而母親也已備好藤條等著了。
 而在學校,我的導師規定,除了升降旗以及擔任值日生抬飯盒、開水之外,其他任何時間誰也不許下樓。學校建築物有三棟,都是二層樓建築,棟與棟之間有空橋聯結。男生的教室一律在樓下,女生則在樓上,絕無例外,各棟獨自都有階梯,但形同虛設,因為我們不能下樓,男生也絕不可能上樓。不只導師,其他的師長也都會幫忙監看。
 禁止歸禁止,喜歡還是一樣喜歡。那時候,我們班上有很多女生都喜歡樓下班級一個和我們同年級的男生。國文課時,老師拿來幾幅畫卷,比黑板還長,巨幅的牡丹花。在我們看到他的畫的第一眼,我們不僅喜歡他的畫,也開始仰慕那一個畫得一手好畫,斯文秀氣的男生。我們看到男生的機會只有升降旗時候,但也只能遠望,而且不能讓任何人看到你在看著那被禁止的操場的另一端。
 我們能做的,大概只有坐在教室裡,望著窗口的那株木蘭花樹,想著他是否也在樓下望著同樣的一棵樹。心中不覺思索著到底是:「河漢清且淺,相去復幾許?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還是「我住長江頭,君住長江尾,日日思君不見君,共飲長江水」,來得契合心中這咫尺天涯的感覺。
 有個女同學竟然讓大家知道她喜歡某個男生,這可犯了大忌,她遭到幾個作風強勢的同學的嘲弄,最後她不堪忍受,跑到廁所躲在裡頭大哭。唉!只不過她進步得太快罷了!因為我們,即使再怎麼喜歡,打死也不承認。讓人家知道我們喜歡男生,真的是一件「羞死人」的事。
 狹隘的生活空間,我們很容易滿足,從教室遠眺升旗台後方的那一池水,布袋蓮開花的時節,晨光裡泛著一大片柔柔紫色的花海,讓我們佇足長廊流連不去;傍晚遠眺夕陽從山頭隱沒,留下一片絢爛的彩霞,也會讓我們心動不已。我們很容易在日常生活中發覺美好的事物,很容易就為這些易逝的美好事物而感傷。不管是快樂,還是憂愁,都簡單而純粹。從這一點來看,我覺得我們比現在的孩子幸福。因為在那樣單純的年代,簡單的生活,一陣清風,一場午后的驟雨,看著窗口的木蘭花開,心中自有無限的喜悅與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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