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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新聞] 2007/06/06 蕭淑慎閃媒體 「4839」提前發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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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6-6 19:39: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藝人蕭淑慎吸食古柯鹼被聲請觀察勒戒,台北地檢署原預訂明天才傳她到案。蕭淑慎為了躲避媒體採訪,昨天提早報到,檢察官訊問後,上囚車載往台北看守所執行勒戒。

蕭淑慎是第一波藝人大麻案中最後一名接受勒戒的藝人,「四八三九」將成為蕭淑慎入所後的代號,勒戒期約五十天。目前台北所與士林所共有屈中恆、庹宗康、洪其德與蕭淑慎四名藝人執行勒戒。

觀察勒戒發監名義上是「偵查」案件,法界另一說是「執行」案件,由輪值內勤的檢察官代訊、發監即可,不必由原承辦檢察官偵處。藝人庹宗康就是趕在檢察官發出傳票到期日前兩天向地檢署報到,「省」下一次面對媒體的機會。

蕭淑慎昨天上午九時穿套頭衫、牛仔褲,由友人陪同到台北地檢署報到。她透過書記官連絡承辦檢察官楊仲萍,表示願意提前發監。檢方隨即開庭做個別訊問十分鐘後,她在地檢署拘留室坐了兩個半小時,中午坐上囚車離開台北地檢署。

十二時卅分蕭淑慎抵達台北看守所,進入戒護中心後隨即由女管理員帶往女所進行檢身、健康檢查及物品保管等程序。看守所安排蕭淑慎住在女所三樓一間四人房,由於所方嚴格執行男女分隔,因此勒戒期間蕭淑慎與洪其德將碰不到面。

相關人士透露,蕭淑慎僅攜帶簡單行李報到,連書都沒有帶。至於化妝或保養品,看守所規定一律不准帶入,蕭淑慎勒戒情況與其他收容人完全相同。至於入所時有沒有檢查下體,所方說,無侵入性檢查。

蕭淑慎完成報到手續時已經下午一時許,午餐是吃所方提供的便當,但她的胃口似乎不好,便當沒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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