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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傳出有學生因補習班會打人、感到害怕,因此以補習班為主、學校為輔,本末倒置;對此,大部分家長都認為是不對的,學生可能是因為校內教學方法不適合才去補習加強,不該本末倒置。但也有家長說,有時補習班確實管教較嚴,雖然沒有體罰,卻有其他獎懲,在不得不補習的情況下,只能以補習班為主。 劉姓家長說,就讀八年級的兒子為了應付十二年國教會考而上補習班,雖然補習班沒有打學生,卻會以罰站或課後留下來作為懲罰,而且在學校寫補習班作業容易被貼標籤,所以回到家通常是忙著完成補習班作業。 再者,有時學校管教較鬆,老師不一定天天改作業,學生還能利用早自習或其他時間趕學校作業,所以考量孩子的睡眠,即便知道孩子不該將學校和補習班本末倒置,卻不得不如此,身為家長也很無奈。 台北市國中學生家長聯合會總會長黃世榮認為,補習班的管教方式不得而知,但若因補習班的作業而偏廢學校的功課,是絕對不恰當的,畢竟補習要再花錢,而且家長一定不忍心孩子被打,不可能縱容業者。 教育局主任秘書陳順和指出,「零體罰」的政策在於避免妨害學生的身體權、人格權等,但在符合比例原則下,可透過罰站、將學生隔離、反省或勞動服務等方式管教學生,而且要清楚說明原因,才具教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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