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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歲以下不宜打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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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18 10:14: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十歲以下小孩最好不要接受舊型二十三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台大醫院小兒感染科主任黃立民指出,過去有注射部位出現嚴重腫脹,而衍生許多醫療糾紛的案例;由於糾紛過多,後來規定腫脹直徑達十公分以上者可領藥害救濟金五千元。

黃立民主任表示,有些小孩打過後不但出現注射部位腫脹,還產生高燒症狀,被許多醫師當成蜂窩性組織炎治療,使用抗生素藥物,有時還得住院;不但花費大量醫藥費,小孩也白受罪。為了這種狀況醫學會還舉辦多場活動,提醒兒科醫師不要施打,免生爭議。

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科主治醫師陽光耀認為,較容易受到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高危險群為五歲以下嬰幼兒、五十歲以上年長者、慢性病患者及免疫力低下者,還是建議這些族群最好注射疫苗,積極預防肺炎感染。

黃立民主任建議,國內用於五歲以下孩童的十三價肺炎鏈球菌結合型疫苗現在也可擴大於五十歲以上成人,因舊型二十三價多醣體疫苗並無免疫記憶,且保護時效短暫,故過去有施打過舊型疫苗的成人體內抗體濃度可能已經不足,可考慮補打十三價肺炎鏈球菌結合型疫苗,用以補強免疫記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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