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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大翻修,新標準明年一月正式上路。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自民國七十六年發布後,長達二十五年未曾全面修正,中間僅有民國八十五年、八十七年、九十二年進行微幅修正。本次修正乃針對醫療機構現況與人員分工進行條文翻修,期能與醫療機構現狀相符。
因應醫事人員分工日漸專業化,外界期盼增加醫院人力配置,本次修正重點即在於強化醫療機構的人力配置。
衛生署官員表示,本次法條大幅翻修,主要提升五類醫療人員的人力配置比例,包含藥事人員配置增加百分之二十五,醫事檢驗人員增加一倍,醫事放射人員調升百分之二十六,在加護病房、安寧病房、隔離病等特殊病房部分,也增加營養師的配置。
針對外界關心的白衣天使人力部分,新制從原本的四比一(每四床應有一名護產人員)標準,調升至五十床以上的醫療機構,用床數與護產人員配置比例應為三比一。
此外,針對醫事人員分工愈趨專業化,且近年立法院也逐漸通過各項醫事人員的立法。因此,最新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也新增十一類醫事人員相關規範,包含呼吸治療師、心理師、物理治療人員、職能治療人員,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人員、社會工作人員、病例管理人員、醫務管理人員及感染管制人員。
由於翻修幅度大,法條明定正式實施日期為明年一月一日。衛生署官員表示,這是為了提供醫療機構緩衝時間。
此外,衛生署官員也強調,這僅是醫院設置標準,醫院設置後的後續人力配置仍須回歸評鑑基準,依照病患人數做適當配置。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母法規為醫療法。醫療法第十二條授權衛生署針對公私立醫院應設置的服務設施、人員急診療科別設置條件等進行管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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