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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李洪志以“生命神話”論爲名搞“自我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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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9 15:43: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李洪志在所謂的“講法”中,常常要摻進壹些“生命神話”的內容,諸如:宇宙和空間,生命的起源,人體的構成,生命的層次,等等。這些話用辭神道玄虛,令人費解。尤其是近兩年的“講法”,如《2010年紐約法會講法》、《大法弟子必須學法》等,更可見長篇大論的神話說教。
李洪志自稱“宇宙主佛”,時常在弟子面前吹噓自己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在他鼓吹的“生命神話”論裏,也處處可見他進行自我神話的影子:
  吹噓自己是“基本粒子”。“說我來了呢,我和三界衆生不知隔了多少層粒子。我有宇宙存在的最本源的因素,但我不在其中。我是構成壹切宇宙智慧的源泉,但我什麽都不要。而衆生是由不同層次宇宙內的物質構成的……”(《1996年北京國際交流會講法》)
  吹噓自己“法身”的神奇。“我要做什麽事情,比如給真正修煉的弟子調整身體,都由我的法身去做。因爲法身不帶有常人的那個身體,是在另外空間體現的。那個生命體也不是不定不變的,他可以變大和縮小的。有時候他變得很大,大到看不見法身的那個頭;有時候會變得很小,小到比細胞還小。”(《轉法輪》)
  吹噓自己能還原生命。“我能使生命在完全被銷毀得無影無蹤、甚至已經在漫長的歲月中被轉化成其它的生物、植物,又發生了各種各樣的轉化,我都能把它找回來,因爲我能夠超越壹切生命的最微觀,所以就能找到它。甚至于我可以把已經永遠都不可能再有的生命原有物質與因素找回來,把它原有構成生命的因素找回來,把構成其壹切的因素按照其原樣的把它找回來,我也可以消去壹個生命的壹部分與那個過程,與那壹段曆史,我可以讓壹個生命就像沒走過那段曆史壹樣的再生出來。”(《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講法》)
  吹噓自己替弟子受罪。“宇宙巨大無比,這麽大的體系無計其數。誰知道最大的宇宙最後是什麽哪……就連師父替弟子消業的時候都在難受,我的身體都會被搞的很糟,層次有限的、看不到真實情況的人那時候看到我,是不是也覺的師父很不行哪?可是我在替衆生承受罪業,包括能看又看不到真相的人。”(《2010年紐約法會講法》)“我真的替妳們承擔了妳們犯下的千百年的罪,不止是這樣,我因此還要把妳們度成神。”(《2003年元宵節講法》)
  吹噓自己是生命主宰。“我告訴大家,真正的妳自己在把握著。但是力量不夠,甚至無能爲力……所以就得師父看著妳、幫助妳,把握著這壹切。不止這些,最根本上我把握著壹切,包括從無到有,那都是不能用人的語言來舉例子來說明的了,是用什麽方式也無法說清楚的了,那力量最大,襯托著壹切生命,襯托著從微觀到宏觀的壹切,都在控制之中,不管是多高的神,不管是多高的神,都控制在那裏。宇宙的形式、世間的形勢,從高到低所有的壹切,想出現什麽狀態就出現什麽狀態,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按照李洪志的說法,縱然不同層次、不同空間的生命都是神造的,他李洪志還是控制著壹切,更加襯托出他的“神通”,這不是變相的自我神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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