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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音波、干擾波、短波復健不宜逾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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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15 18:18: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骨骼肌肉損傷復健需要耐心,但過度治療亦有安全疑慮。台大醫院復健科主治醫師王亭貴提醒,有患者自陳連續接受復健醫療儀器如超音波、短波的治療數年,其實這類器材不宜連續使用逾3至6個月。

王亭貴醫師昨(13)日在洪鈞培文教基金會講座中指出,超音波、干擾波、短波等均有助促進循環及損傷癒合,但使用超音波、短波時,局部溫度會增加4至5度,故長期、連續接受這類醫療儀器治療,仍有安全疑慮。

一般單次的損傷在醫師指示下使用這類器材進行3至6個月的治療尚稱安全,但少部分患者連續數年固定接受超音波、短波治療,恐不恰當。

骨關節損傷常發生於必須承受身體重量的關節部位,可以在醫師處方下使用消炎藥、鎮靜劑及肌肉鬆弛劑或非類固醇抗炎止痛劑,減輕疼痛,使症狀獲得緩解。治療也可以採熱敷、超音波、電刺激等方法。

如遭遇較嚴重的扭傷時,須先排除骨折,接著按照局部冰敷、加壓並抬高患側的方式處理,減少局部繼續出血並消腫。同時可輔以一些非類固醇的消炎止痛藥。冰敷加壓動作使踝關節腫痛漸漸改善後進入復健階段。

物理治療包括踝關節支持、電療法、水療、激光、超音波療法等,有助緩解痛楚與消炎,搭配矯形支架及支具等也可緩解不適,復健時則可搭配肌力強化訓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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