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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討論] 陸正母:死囚沒讓我和兒子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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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5 10:23:5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fox1234 於 2010-5-5 10:25 AM 編輯

今天看了這則新聞 感觸特別深:

法務部4月30日晚間槍決4名死刑犯,引發死囚家屬不滿,指未讓他們見死囚最後一面。

陸正的母親今天說,死囚家屬有沒有想過,被告傷害陸正時,也沒有讓陸正見她最後一面。
纏訟22年的陸正遭撕票案和婦人柯洪玉蘭被分屍案,被告邱和順與女友吳淑貞、友人林坤明等人,
被控殺害柯洪玉蘭後,再於民國76年底綁架陸正,撕票棄屍。台灣高等法院去年4月13日更10審,
仍判邱和順死刑、林坤明17年、吳淑貞11年。被告上訴後,全案又發回更審。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傳訊被告邱和順、林坤明及吳淑貞出庭,勘驗柯洪玉蘭案的模擬犯案錄影帶,陸正母親邱素蓮出庭旁聽。  
邱素蓮在法庭外表示,死囚家屬抱怨法務部沒有給他們時間見死囚最後一面,但他們被判死刑這麼久了,已有充裕的時間與家屬會面。
她並批評,死囚家屬有無想過,被告在傷害她兒子時,也沒有讓陸正和她「saygoodbye」,甚至連勒索贖金時,也不讓她聽陸正的聲音。  
她說,很多被害者家屬因為害怕,不敢出庭,她和先生陸晉德每次出庭,就是為了爭取正義。 檢辯雙方在庭中再次對勒贖陸正的錄音檔遺失、
聲紋比對的鑑定報告與筆錄是否具證據能力爭執,承審法官因此諭知,將行文監察院調閱卷宗,釐清錄音檔遺失責任。

庭中並勘驗柯洪玉蘭案中邱和順等人於民國77年至現場模擬的錄影檔,並進行延押庭。
邱和順主張,當時承認犯案是遭他人教唆,並指已喊冤22年,否認犯下陸正案與柯洪玉蘭案,抗議法院判他有罪。
承審法官庭末諭知,全案將擇期再審理,邱和順與林坤明暫時還押看守所。

===========================================
這些人渣難道都不知父母養育的辛苦, 從懷胎十月到長大成人,
要經過父母多少付出! 如過死的是自己的小孩, 那你如何對的起養育自己的父母?
別人就不是人生父母養的嗎? 唉! 如果廳的懂 恐怕也不是人渣了吧!
所以該不該有人道毀滅公道自在人心!!!

只可惜台灣的司法~ 只要上法庭假裝很後悔,掉幾滴眼淚! 死刑變無期! 無期不用幾年大赦,
沒多久就假釋! 被人道毀滅的機會很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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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門放狗 + 2 多數人的心聲.卻無力改變的殘酷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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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5 18:12:47 | 顯示全部樓層
社會現在最沸揚的話題.
對於被害者家屬恐怕是再一次的煎熬.
廢死連盟的成員幾乎都是法律方面的專家.
個人對法律條文幾乎一無所知.
但犯錯後接受相對懲罰應是理所當然.
走完法律程序後.死刑定讞.自然該依法行事.
廢死是理想.但人民教化程度不足.貿然行之.
倒楣的恐怕只是一般奉公守法的老百姓
高舉人權的大纛.卻一再無視.踐踏被害人的人權.
老實說.很難得到一般社會大眾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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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6 02:31:27 | 顯示全部樓層
今天看了這則新聞 感觸特別深:

只可惜台灣的司法~ 只要上法庭假裝很後悔,掉幾滴眼淚! 死刑變無期! 無期不用幾年大赦,
沒多久就假釋! 被人道毀滅的機會很小啦~
fox1234 發表於 2010-5-5 10:23 AM


拉法葉艦那幾百億的回扣與尹清楓等八人的命案...
誰會為此付出代價..

今天看了這些新聞 感觸更特別的深 !
魔鬼踏在"台灣的司法"上偷偷的竊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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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1234 + 2 國之將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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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6 09:31:05 | 顯示全部樓層
國之將亡必出妖孽 廢死只是其中一個 後續還有....
真不知廢死團是否知道被害父母養育的辛苦
把人當豬殺 又沒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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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1234 + 2 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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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7 10:22:20 | 顯示全部樓層
國之將亡必出妖孽 廢死只是其中一個 後續還有....
真不知廢死團是否知道被害父母養育的辛苦
把人當豬殺 又 ...
hsueh123 發表於 2010-5-6 09:31 AM



    我認同大大的說法, 真不知道廢死團是怎樣想的,
    敢做就得要敢當,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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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1 00:12:40 | 顯示全部樓層
死刑犯根本就沒有人權可言...
當初在殺人的時候,受害者可有機會見家屬最後一面
可有機會交代遺言,什麼屁也沒有就被殺害

真不知道那些死刑犯的家屬在哭什麼不合程序的
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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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3 04:44:1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ckbo550 於 2010-5-13 04:46 AM 編輯

廢死聯盟:今天廢死刑!明天廢監獄~
蠢動罪犯:今天姦一個!明天殺一個~

人生多美好

罪犯歡呼的時候~

人民在想什麼呢?
我明天會不會因為廢死聯盟而白死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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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3 12:42:07 | 顯示全部樓層
廢死其實太理想化了~人性本善的支持者 認為加害人是生病了應看醫生~我認同這句話
然而病入膏肓無藥可救時 醫師也會有宣告不治之時就如同加害人已泯滅人性時何必騙人騙自己對方還有救活的機會  人都會死  加害人以自己的認知決定了別人的死期時也預告了自己的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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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1234 + 2 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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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3 13:31:40 | 顯示全部樓層
漢摩拉比法典: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殺人者死,天公地道。

廢死團高呼生命無價,法官非神不能決定他人生死...
莫非那些殺人犯就是下凡的神仙了?他們有權奪走別人的生命而不需付出相當代價?
廢死團宣傳以終身監禁代替死刑?
養一個死刑犯到老死需要多少$,相信許多專家都有相當精確的數字,問題是,老實百姓繳稅付出給國家的稅金花在養那些殺害許多無辜善良百姓的死刑犯身上,有誰能平靜接受?
廢死團高呼死刑無嚇阻犯罪效果...
當一個人預謀犯罪時,法律的嚇阻力於他根本無效,因為他堅信自己能夠逃過法律的制裁。
可是難道就因如此,我們就應該讓犯罪後的刑罰越來越輕嗎?
當有一天強盜殺人罪=拘留48小時...能夠想像到時候的社會是什麼情況嗎?
死刑為什麼會沒有嚇阻力?難道那些犯罪者都是視死如歸?
其實是因為執行的公權力讓人瞧不起!他們心想反正又不會被抓到,判得再重又如何?

馬先生常言依法行政,曾任法務部長...
中華民國法律條文改變了嗎?已經沒死刑這個選項了嗎?若沒有,依法當處死刑者,為什麼還有諸多猶疑?

邪惡之所以橫行無忌,因為好人選擇袖手旁觀...
深思、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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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5 02:32:56 | 顯示全部樓層
電擊淹水吞砂 三兵遭酷刑逼供[url=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ogo/ctnews//SIG=10veeisi5/*http://www.chinatimes.com.tw/][/url] 更新日期:2010/05/14 02:42 張企群/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張企群/台北報導】

八十八年十月三日空軍桃園基地指揮部彈藥失竊案,案發後遭誣指涉案的該基地王姓、蘇姓與羅姓三名土兵,在空軍反情報隊閉門三天的偵辦中,飽受慘無人道的刑求毆打,還威脅活埋三人,不堪忍受折磨下,他們對反情報隊的虛構案情,只能照單全收,承認犯下自己沒有犯過的罪,險些成了替死鬼。

這起彈藥竊案,落在空軍反情報隊手中,竟擺了個大烏龍,原因就在反情報隊辦案草率,甚至肆意而為,憑著在調查局學得一點測謊皮毛,就自以為是辦案專家。三名士兵只因未通過他們毫不專業的測謊技巧,慘遭他們酷刑對待,被迫在他們的虛構案情中擔綱演出。

在憲兵調查處與監院的調查中指出,三名士兵分別在基地政戰部辦公室、心輔中心、招待所、飛管大隊地下室和照技隊沖曬分隊材料補給室等多處,遭反情報隊綑綁、毆打、電擊、淹水、吞砂、坐冰塊及揚言活埋等十餘種非法手段逼供,迫使三士兵不得不做出不實自白。

王姓士兵被軍毯矇住身子任人無情捶打,還被放入水槽中,把頭按入水中逼供;「柯南」上校隊長柯仲慶上校並下指示以活埋方式恐嚇蘇、王兩士兵,由其他隊員駕駛福特廂型車將蘇黃平、王至偉矇住眼睛,押到野外空地令他們躺下,再以預先準備的鏟子挖士,達到威嚇的目的,令兩人被迫招供。

羅姓士兵的遭遇也是悲慘無比,被毆打屈辱根本是小兒科,在照技隊沖曬分隊精密沖片室內,慘遭以小包裝衛生冰塊包裹下體、以手指挾捏乳頭等方式刑求,最後逼得羅配合演出,硬咬王蘇兩士兵就是監守自盜彈藥的竊賊,所幸最後真相大白,才未釀成一場冤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4/4/25mjd.html ~~引用
....................................................

軍法審判~~ 唯一死刑 !
還好 : 他們有救 ,...
其他人呢 ??

死刑之前 ~~ 你是否思考過..現在的司法能真正代表正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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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1234 + 2 所以要有良好的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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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5 02:46:0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high.bell 於 2010-5-15 03:00 AM 編輯

許嫌自白:我做的 你們都說不是我[url=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ogo/ctnews//SIG=10veeisi5/*http://www.chinatimes.com.tw/][/url] 更新日期:2010/05/13 03:01 林如昕/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林如昕/台北報導】

謝童姦殺案在監委調查後大翻案,已槍決的江國慶罪證不足。監委在查案時發現,就在江國慶有罪定讞前兩個月,另起性侵女童案的許姓士兵嫌犯主動自白,堅稱謝案是他做的,還描述謝童衣著、犯案流程等。又幾乎是同時間,軍方接獲竹竿性侵案一審法官通知,許嫌有涉案可能,要求調閱請假資料和測謊。

軍方安排精神鑑定 認定智能偏低

但空軍接獲兩大重要訊息後,都以相當異常的方式處理。監委查出,得到許嫌自白之後,軍方「火速主動」安排精神鑑定,認定智能偏低,以至於後續測謊鑑定都不足採信,接著又以供詞前後有矛盾為由,排除許兵自白。就連許兵犯下的性侵女童案,也從軍法的唯一死刑驟減為八年六個月,最後許兵服刑四年三個月就假釋出獄,出獄後再犯誘拐女童案。

監院再重提謝童案 他仍記憶猶新

許嫌於八六年五月間趁著當兵休假時間,犯下大中保齡球館性侵女童案,收押防警部看守所時,主動向同房士兵表示,是他和友人姦殺謝姓女童。消息一出,震驚空軍高層,當時軍檢進行兩次訊問、一次現場模擬,許兵都堅持犯案,之後雖翻供,但監院直到今年四月廿日,派調查專員到軍監訪談許某時,他依舊對犯案細節記憶猶新,能清楚描繪犯案現場,對於性侵動作、血跡潑濺的高度,也一一說明,只是所有故事前提都是「別人告訴我江國慶如何性侵女童」。

至於竹竿性侵女童案的部分,軍方接獲地方法院法官請求時,卻沒有立即提供許兵請假資料,拖了四十天才送出資料,最後證實竹竿案案發期間,許兵正好休假,前後請了十五天。

監委批評,竹竿性侵案一審時,法官頻向軍方調卷,還提押許兵測謊,國防部卻不詳查關聯性,影響案件偵查,有重大違失。

測謊紀錄關鍵對話 說不是江做的

監委馬以工指出,在調閱刑事局對許兵測謊紀錄時發現一段關鍵對話,發問者詢問:「謝姓女童案是不是江國慶做的?」許兵回答「絕對不是」,「那是不是你做的?」許兵再回答:「我說我做的,你們都說不是我做的。」

監委分析,許嫌在最初所做的自白,證據力明顯高於江國慶自白。首先,許嫌自白在沒有外力介入下所作,具有任意性,且描述情節合理,包括女童樣貌、衣著,清洗和丟棄屍體方式也和向場蒐集的客觀證據多有吻合,儘管初訊、複訊和現場模擬有矛盾之處,「大多屬於枝節部分」。

另外,許兵曾在自白中提到,廁所內牆上有血跡和一小節腸子,又在現場模擬時表示,「看見整團未扯斷的腸子」。監委認為,提到腸子的部分與現場勘查報告、法醫報告不符,但與竹竿案相符,「是否有記憶混淆之情形不無可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3/4/25k99.html ~~ 引用

...................................................................................................

誰會能還他命來 
??
???????????????????????????????????????????????????????? 

你能嗎 ?????????

冤魂在天地間幽幽的飄~~~問你:你也是幫兇嗎 ?


~~~~還我命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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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6 16:48:55 | 顯示全部樓層
希望警察下次抓犯人時 對這種太可惡的傢伙 直接就地正法 就不會這麼麻煩了 一餐牢飯也不給他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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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8 22:19:44 | 顯示全部樓層
司法的問題有許多
但是死刑存廢卻不是其中之一

不論法官判對判錯都有許多次機會讓無辜者證明自己無辜(或罪不至死)
當一個人直到被判處死刑了仍舊沒辦法證明自己無辜(或罪不至死)
不論是他本身或是想要幫助他的人都該問自己
他真的無辜(或罪不至死)嗎?

雖然我對司法沒有信心
但我仍相信誣告陷害屈打成招的手法是絕對沒辦法讓一個~無辜(或罪不至死)者~被槍決的

至於軍中的案例就別再提了吧
那從根本上就與一般社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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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1234 + 2 時空背景已大不相同! 司法也改革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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