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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分手的情人沒必要再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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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0-30 15:44: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網友情感困惑:  

  自從和上一個男友分手之後,我過了兩三年的單身生活。因爲工作關系,經常和我的上司一起出差,逐漸兩個人有了很多的話聊,暧昧了起來。但是挺俗的橋段是:他有妻子和孩子。我覺得有負罪感,所以去了别的公司做事。剛跳槽時我們還常聯系,後來他就不回消息了。現在我隻想和他做朋友,可他這樣對我我該怎麽辦呢?

  回複:

  分手後的戀人或者是暧昧後的情人不是不能做朋友,但是需要分情況。

  首先,要看是因爲什麽分手和兩人心态是怎麽樣的。如果兩人心态平和,應該可以做朋友的。至于你們,有點複雜。

  你說要理智的控制情感所以才跳槽,那他拒絕回應你的行爲真的很理智了,少有的理智他用行動回應你,他不想發展成情人關系了。無論他是良心發現了要對得起家庭也好,還是又有新的目标了。如果你幾次聯絡他都不肯回應,做朋友都不肯,之後一個原因,不用說你也知道,他對你已經沒興趣了。

  坦白說,我不是很相信你能夠做到分手後做朋友。我覺得你不斷以做朋友爲借口去聯絡你的舊情人,下意識裏想再勾引他一回,測試一下你的魅力。一邊說負罪,一邊說當朋友繼續勾勾搭搭是很虛僞的事情。

  如果你想有你自己的生活,想找個固定的男朋友不用偷偷摸摸能光明正大去戀愛,拜托,就别裝孫子當前老闆加情人的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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