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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個人就不會拒絕陪她做任何事,何況區區逛街。 * 我辛苦打扮是為了讓他喜歡,讓他賞心悅目,他不陪誰陪? * 為了讓他買單,不一起逛街怎麼行? * 逛街是為了增進感情, 否則我怎麼知道他品位有多高,喜歡什麼類型的打扮, 為我付錢爽不爽快,是否有耐心陪我走到底呢。 * 那你們男人說,不逛街,每次約會玩什麼? 電影、餐館、KTV、戶外運動,你們的錢包可能經不起消耗哩。 女人雖然愛逛街,但不是次次都買嘛, 樂趣就在一個逛字! 男人憎恨陪女人逛街的理由 * 英國科學家研究後發現, 男人陪老婆逛一次商場受到的傷害,猶如戰鬥機駕駛員在飛行時, 飛了兩個加速(用加速炮加速,會使駕駛員短暫昏迷)的人體傷害。 陪老婆逛商場,簡直就是對丈夫精神和肉體的折磨! * 寧願硬著頭皮上床,也不願意硬著頭皮上街! * 你的錢包跟著去就行了,你不用去。 * 要逼瘋一個男人很容易,拉上他逛逛街就可以啦。 * 女人通常就是把時間浪費在這些地方, 比如買個東西男人用10分鐘女人用3個小時。 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 為什麼實實在在有用的領域都是男人做得比女人好, 進而社會由男人把持著。 英國埃塞克斯大學科學家們研究得出結論, 男人和女人一同逛商場的最長時間不能超過72分鐘。 如果超過了72分鐘,他們就要因是否繼續行動而吵架, 男人希望立即停止shopping行動,而女人則希望繼續shopping, 而且女人一般都想逛滿100分鐘而要求再逛28分鐘。 這一研究結果還發表在英國的《獨立報》上。 倒逛派之男人的心聲~男人逛街=女人看英超 德魯伊復活(大學老師):對於大多數男人來說, 陪女人逛街非常要命, 她們可恨的地方不在於走十幾里路買一隻胸罩, 而是走了那麼久,浪費了幾個小時, 最後把看上眼的內衣一件件又摸又捏,換了又換, 得出結論:不喜歡。 兩手空空跟你回家。這也罷了,更可氣是她還埋怨, 沒買到啊,心情不好啊。 如果你要求她們陪你通宵看英超, 她們會大叫:不!我要睡美容覺! 女性同學們啊,在你們堅持要求男人陪著逛街時, 想想你們陪男人看球賽、打牌、聊股經的痛苦吧。 讓他的錢包陪你逛吧 王不留(職業撰稿人):“他不陪我逛街,肯定是不愛我。” 我建議女報可以把這句話列為女人最愚蠢的“愛情條件”之一。 女人認為逛街是幸福, 男人很難有共鳴(排除個別溫柔慈善的婦女之友), 大多數男人都是被那句蠢話脅迫的。 你經常可以看見在商場裡陪女人買衣服的男人, 兩眼無神,目光呆滯, 女人換一件難看的衣服出來,他呆呆地說,好看。 再換一件更難看的衣服出來,他還說,好看,你穿什麼都好看。 何必要這具行屍走肉陪你逛街呢, 除了拉低你的品位,他唯一的功能就是刷卡, 不如讓他的錢包陪你逛吧。 逛街可能導致男人報復 紀純如(營銷策劃):他在旁邊像個遊魂一樣,老是游離狀, 逛久了還要擺臭臉,我當然不做這種蠢事,讓男人陪著逛街。 不僅是我,身邊好多女友都不喜歡男人陪著逛街耶, 不明白那位神勇的地下商場女俠 怎麼有如此濃厚的興趣把男人搞殘的。 逛街絕對是對男人的摧殘,而男人是很小氣的, 難免不在其他方面報復你,給臉色看只是小意思, 說不定通宵在網絡遊戲中發泄, 動不動抱怨和你在一起沒有歡樂,真是賠本買賣。 如果實在想讓他買東西給自己,選好了讓他來付款即可。 陪逛,男人戀愛初級必殺技 連耳石(餐飲行業):實話說,現在的男人陪女人逛街, 基本上歲數大點的,大多是被迫, 有了穩定女朋友的,就沒那麼喜歡逛。 20歲以下的小男孩,應該特別喜歡逛, 尤其是沒有女友的,想泡妞, 一要討好她們,二要自己衣著光鮮。 其實大多數人男人都是這樣的,例行公事嘛。 一直保持對逛街的熱度,可能也只有女人能辦到, 男人肯定沒那本事。 倒逛派之女人的心聲~逛街是女人的私房樂趣 靜飛(網站編輯):我覺得逛街是女人之間的樂趣。 和閨蜜逛街的樂趣遠遠大於和男人逛。 一件衣服我有可能不那麼有信心試穿, 露出肥肚腩也好,把七分褲穿成九分褲也好,在閨蜜面前無所謂, 在心愛的男人面前……他還不能笑,會忍成內傷的。 此外,與閨蜜逛街是女人的重要社交活動, 可以隨心所欲八卦,互相鼓勵亂吃東西。 怎麼看,我都認為此生不和男人逛街是英明決定。 挺逛派之男人的心聲~我願意陪好女孩逛街 達文西(IT公司經理):我很愛陪女友逛街。 平時約會看電影、唱K不適合天天玩, 吃過飯之後最好的娛樂項目當然是逛街, 既能散步消食,又有眼福,高溫天氣還能享受免費冷氣。 這也是戀人之間的一種互相尊重和遷就。 有的男網友認為陪女友逛街要花好多錢, 我想,如果她真心愛你,就不會把你當成提款機, 好女孩都覺得花你的錢就是花她的錢。 再說了,那種一進商場就刷卡刷個不停的敗家女要來做什麼?OUT! 互相尊重才有逛的樂趣 雀斑湯姆(動漫設計師):我和女友的矛盾在於, 我喜歡逛街,她不喜歡。 當然,她不愛逛可能有個原因是走不動, 每次走完一個商場就喊起不來了, 要吃冷飲,要坐著休息,有時說要回家睡覺,真是不像女人啊。 不過,一周逛5次地下商場的女人也太誇張了吧, 品位就不說了,關鍵是你也得看男人受不受得了啊。 我覺得,逛街女和神經男先學學什麼叫相互尊重再談戀愛吧。 逼男人逛街是愛的恐怖主義 “陪你熬夜聊天到爆肝也沒關係,陪你逛街逛成扁平足也沒關係。” 這是幾年前聽五月天唱“戀愛ING”的歌詞。 可以相信,戀愛之初有多少男人願意陪女人逛街啊。 有些女人喜歡說: “愛我,就陪我逛街”,以及“我是為了你才逛街買衣服。” 多麼具有殺傷力的話,按照這個假愛之名的邏輯, 女人還可以提出: 愛我,就不應該看球賽,看無聊視頻﹔ 愛我,就應該戒煙戒酒戒狐朋狗友﹔ 愛我,我和你媽一起落水,你得先救我…… 假愛之名等同於恐怖主義,足以讓人失去正常的理智, 至於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在這強大的邏輯面前輕於鴻毛。 因為一旦反對,就是不愛。 這麼大的黑鍋哪個男人敢背? 我覺得男女之間有個巨大的差異在於, 男人認為感情水到渠成,漸漸歸於平淡, 對婚姻和愛情的期望值不如女人那樣高, 而女人,總希望把戀愛的熱度一直保持下去。 所以,聊天聊到爆肝,逛街逛成扁平足, 步子一開始,就無法停止。 可是,要把熱戀期間的“神智失常”貫徹一 實在很恐怖,非把人真的整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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