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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萬元累計罰單 賣報阿婆心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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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3 21:16:48 | 顯示全部樓層
對阿~~~~!!
阿婆一個人孤苦伶仃的靠自己賺一點微薄
生活費還要被開罰單   警察先生你們真的是
不通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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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3 21:30:30 | 顯示全部樓層
那個是台北的警察吧~

台北的交通是我看過最爛的~

爛在道路規劃實在有夠亂~

所以台北超會開單的~

台北的紅綠燈有超過2分鐘以上的~你們相信嗎?

應該請社會局關注一下~乾脆那老婆婆申請破產~她說不定這一輩子都還不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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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3 21:41:51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覺得條子都是專挑軟的吃
那些高官顯貴或者是黑道的
如果一樣在擺攤的話
我看會不會開他們的單
只能說老實人都比較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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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3 22:20:29 | 顯示全部樓層
警察為了業績,就~只會欺負老弱婦孺
訓練不足 又 欺善怕惡,也難怪治安敗壞~應該還會更糟吧!
黑道、高官 不敢抓
百姓 被偷、搶  反遭嗆聲~添 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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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4 01:28:56 | 顯示全部樓層
覺得啊........................
台灣的法律好像是在專門欺侮弱勢.窮人和老實人的....
"軟土深掘"這句話原來不是只可以來形容惡霸和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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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4 01:40:43 | 顯示全部樓層
擴大內需的錢只有從這小錢慢慢累積
各縣市政府才有錢可以用
國庫才能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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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4 02:34:08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其實證明了我國許多人不懂法律~

才被人吃的死死的~

我們該責怪的不是警察開單的行為~而是警察亂開單的行為~

前者是職責所在~後者則是瀆職~

所以"人不在也開一張"的行為~若能提出證明~是可以申請罰單無效的~

法律不保護好人也不保護壞人~它只保護懂得他的人
-------------------------------------------
若有人證及律師協助~應該可以幫忙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國賠等事項

所以必須有人證明阿婆被亂開單那天是不在那的~這樣就能申請罰單無效說不定也能要求國家賠償~

[ 本帖最後由 VAN 於 2008-8-14 02:58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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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4 10:48:13 | 顯示全部樓層
法律只能管我們這些貧苦的善良老百姓
反而那些作惡的奸商和高官
他們可以請一些大律師
鑽鑽法律漏洞
到最後還不是很多都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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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4 11:54:05 | 顯示全部樓層
阿婆一個人孤苦伶仃的   
年紀都那麼大了 靠自己賺那麼一點點   還被開罰單
誰無長輩   誰無父母  
警察大人 你們真的是不通人情義理       
這樣也開的下    業績有那麼缺嗎?

馬上好的馬總統與美青夫人 這則新聞你們知道嗎????
這才是最需要幫忙的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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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4 18:29:18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法律是講求情理法!!
這剛正不阿警察杯杯也真是貫徹執法啊
在開的同時也想想嘛
雖然做的事正確的但不會覺得有點良心過意不去嘛...
那些重大的交通違規都沒有看到
整天只會守在這老阿婆的攤子
哀!!這個社會真的是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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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5 00:07:15 | 顯示全部樓層
臭條子!!

只敢欺負善良百姓

對那些胡作非為的人連碰都不敢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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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6 16:16:08 | 顯示全部樓層
真是沒人性,可是又有什麼辦法,若不辦的話,那就是滿街滿谷的攤販不是嗎?

抓抓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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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8-13 21:06:5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年底,TVBS曾經報導一名阿婆在地下街賣報紙,由於阿婆非常瘦小,一隻眼睛看不到,卻依然每天坐公車來賣報紙;最近,阿婆接到法院的執行命令,說她因為擺攤被取締,欠繳高達31萬元的罰單,阿婆很心急的說她願意繳,但是不是可以算少一點,也讓她慢慢分期慢慢付。
接到法院執行書的通知,阿婆打開一看,竟然是累計31萬多元的罰單。張愛寶:「1天一張、3天一張、5天一張,我不在警察都開一張罰單。」
操著這一口濃厚寧波口音,加上瘦小的身材,也許觀眾對她有點印象。張愛寶(資料畫面):「來喲來喲,來買報紙喲,阿彌佗佛,阿婆賣完要回家。」
去年底,TVBS曾報導,已經80歲的張阿婆,雖然只剩一眼的視力,卻天天獨自搭公車來到地下街,靠著「叫賣報紙」努力生活;但最近,阿婆卻突然收到執行令命說,她在青年公園賣報時期,因為違反交通道路條例,至少累積了177張罰單沒繳。
舉94年為例,平均每個月被開3、4張,最多也有7張,每張原本1200,但逾期就變2400元,由於阿婆賣報一份賺2元,一天賣200份也只有400元,31萬罰單的意思就是,阿婆得不吃不喝天天賣報784天,整整2年1個月才能付清。
張愛寶:「我一個人孤苦伶仃,要請幫忙給我申請盡量減輕,讓我慢慢付,我不會賴。」


又看到這樣的報導.真的是讓人非常不捨.每天坐公車就為了那賣一份賺2塊錢的報紙..一天是能賺多少呢?
年紀那麼大了.警察大人你也幫幫忙好嗎.業績壓力真的那麼大?3天2頭就開一張~人不在也開一張.你真是台灣最優秀的交通警察.給你鼓鼓掌 .................真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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