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娛樂網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查看: 1192|回復: 12

這算戀愛嗎!?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08-7-7 18:01:1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單戀

算戀愛嗎??

誰能告訴我 單戀算不算戀愛!?

如果算的話 

那我現在豈不是戀愛了!?

如果單戀稱得上戀愛

那我寧願單戀

單戀

可省去一些不必要的爭吵

一些要外出向彼此的報備

也能省去

很多很多。。。

說不完的多

可是

單戀 

又不能和彼此有更親密的互動

也不能大大方方的說愛妳

更不能在朋友面前跟大家介紹

她就是我女友

誰知道

單戀算不算戀愛!?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8-7-7 22:39:31 | 顯示全部樓層
說來說去~~你也沒說清楚你跟她到底是什麼情況啊!?

這樣我們怎麼好幫你看看怎麼做會好一點咩?

大大~~要不要再把發生了什麼事的情形告訴大家一下呢?

這樣才好幫你出主意囉!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8-7-8 00:17:55 | 顯示全部樓層
單戀~~~廣義的解釋~~能說成是自己跟自己談吧!

往往比較容易沉浸在自己想像的感覺吧

但是你並不是她~~~她想啥?~~實在很難照著妳的意思走

有好有壞~~看你如何去看待你愛的她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8-7-8 00:42:08 | 顯示全部樓層
關於這位大大的問題...
小弟...只是覺得...
單戀<///<....((它))不算是個戀愛...
關於你說的方面...
我只能說....是個瞹昧...
自由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千金難買早知道...但////萬般無奈可是想不到唷...
加油啦...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08-7-8 17:27:4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2# 3# 4# 的帖子

這位2#大大

你的意見不錯

我會找時間把事情經過補齊的!!

3# 的大大

我懂你的意思了!!

謝謝你呀!!

4# 的大大

我同意你的說法^^

你也挺幽默的 呵呵~~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8-7-8 17:32:10 | 顯示全部樓層
個人覺得單戀跟暗戀應是一樣的
他算不算是種戀愛不能由別人說了算
我享受的是暗戀的感覺
那種不敢說又揮之不去的感覺
不是嗎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8-7-8 23:18:51 | 顯示全部樓層
單戀應該不算戀愛
戀愛應該要有互動啊

有牽手的感覺
親吻的甜蜜
愛愛的享受
吵架後的思念
還有
分手的痛苦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8-7-9 11:03:06 | 顯示全部樓層
單戀 暗戀
個人是不認為是戀愛啦
相愛的兩人
應該會互動.....
才算是所謂的
男女感情吧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08-7-10 12:02:3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6# 7#  8# 的帖子 

3位大大

我懂了

單戀≠戀愛

單戀比較接近暗戀

沒有彼此的互動

當然也稱不上戀愛了

謝謝大大

我懂更多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8-7-10 14:07:44 | 顯示全部樓層
單戀不算是戀愛啦.
戀愛是種幸福的感覺.
付出與得到的感覺.
單戀只是你單方面的喜歡.
所以單戀不等於戀愛.
建議你.趕快表白吧.
失敗也是一種美.
如果不表白.你又怎麼知道會失敗呢??
說不定對方也在等著你呢~~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08-7-10 20:37:0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個人認為不算是。
戀愛是兩個人情感互動的行為,並不是你個人爽就好。這是我的簡單看法。
如果單戀可以算是戀愛,那滿街上不就充滿了戀愛的人們。

我覺得:對某人產生好感,最多可稱得上是「仰慕」。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08-7-12 09:30:5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0# 的帖子

失敗也是一種美!?

聽起來有道理:)

說不定真的像妳說的那樣囉!!

謝謝你呀!!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發表於 2008-7-12 09:32:3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1# 的帖子

:)

我懂你的意思 當然也同意你的看法囉!!

所以 單戀=仰慕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免責條款|侵權投訴|廣告洽詢|站務信箱|卡拉娛樂網

GMT+8, 2022-12-20 09:04 PM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6-2020, 卡拉娛樂網.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