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些重刑犯,我也認為應該要給予嚴厲的懲罰
否則關個沒幾年就出獄也太沒天理了,假釋的條件也應該嚴苛一點
之前看到一些反對死刑和重刑的人道團體
這些人認為對於某些犯了重大刑案的犯人應該給予寛恕
因為關了十幾年後大多沒有能力能再犯累似案件
雖然尊重生命是一件好事,但他們有沒有想過受害者身邊的人的感受
無法幫助親愛的人遠離苦難已令人遺憾,但至少應讓犯人受到應得的懲罰
法律對人民本來就應該持以公平,公正的態度,以主持正義(雖然實際上並不是如此)
近年來類似性侵案件非常的頻繁,為什麼政府沒有想辦法去預防這樣的事情一再發生
設立反家暴專線,雖然有一定的效果,但相案件仍層出不窮
有的人認為去勢是不人道的,而且國外有使用的這種方法並不多
所以他們反對這種做法,
我認為國外沒有用並不代表沒有用,而且每個國家有各自的文化
處理方式本來就應當不同,全世界也不可能都用同一套法律
對於重大刑案的犯人,我也贊成用重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