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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jolin0430

[辯論] 婚姻走到這時,您的選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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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3-31 14:12:50 | 顯示全部樓層
雙方互相就不會產生
也不會導致大人小孩問題了
就沒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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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3-31 16:54:26 | 顯示全部樓層
不能让小孩受罪
自己做错事要负责
选错人也是一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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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1 18:47:33 | 顯示全部樓層
婚姻本就要相扶持,保持一個家的完整,對孩子總是件好事,夫妻間重點應是找出問題的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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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1 21:10:22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真的已經沒有感情,就離一離吧,何必過的那麼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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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4 23:34:49 | 顯示全部樓層
以我的觀點的話

是不會離婚的

除非妳的小孩都長大了

不然是不建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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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5 10:41:38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覺得 "不離婚" 比較好!
都已經結了婚了... 還有小孩子了
我覺得應該要找時間溝通一下!
不要輕易說放棄~ 畢竟已經有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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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5 22:28:25 | 顯示全部樓層
小朋友一般都善予觀顏查色
長久夾在這種家庭氣氛下
日久可能會孕出不正常的性格
如果真的是為了孩子着想
早點分開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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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10 20:06:52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覺得只要牽扯到兩個人的事情就會很麻煩~
因為情況遠比文字上描述的更複雜~
就原文看來~並未告知是什麼問題造成現況~
但還是誠心建議當事人坐下來好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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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14 19:25:35 | 顯示全部樓層

婚姻走到這時,您的選擇是!?

夫妻的緣份已經到盡頭.那就分開吧對大家都好.像我現在夫妻做不成.做知心的朋友.比起以前更好.更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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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15 11:56:57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想,如果男方對小孩已經沒有責任,
夫妻二人也沒有感情了,那不如就離婚
會比較好,畢竟父母的無言對小孩來說
也是一種不好的示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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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15 13:07:37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時候因該要好好的檢討一下婚姻為什麼會走到這種地步吧
在好好的溝通一下找出沒有交集的原因
重新回到相愛的感覺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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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15 18:26:57 | 顯示全部樓層
既然
男方沒責任感
那就靠自己
孩子我自己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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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16 15:56:08 | 顯示全部樓層
為小孩想是很好
等小孩長大了再解釋
只要還在雙方可容忍範圍內
就儘量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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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18 11:41:46 | 顯示全部樓層
說真的啦~~~也許離婚對你們真的是比較好,但是,我覺得你們在怎麼和平的離婚,對小孩子來說,都會是一個陰影,如果你們是因為小孩才結婚的,那小孩就是你們的責任!!不然,當初為什麼要把他生下來,為什麼都沒有考慮到後果呢~!不管是現在的社會還是以前的社會,擁有不完整家庭的小孩,心智上總是較不完整的,而且在學時期還容易遭同學欺負~~這些,你真的是要慎重的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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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18 13:10:37 | 顯示全部樓層
感情方面真的必須是互相尊重,互相體諒!若是真的不適合,彼此一方接不肯讓步,那麼就好心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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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18 15:39:39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婚姻已經走到盡頭
為了小孩而繼續維持婚姻假象
對小孩或自己而言只是更痛苦
不如就離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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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20 12:20:12 | 顯示全部樓層
繼續下去
對小孩子來說
也不能有什麼好影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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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21 10:58:16 | 顯示全部樓層
不合則分   就離婚吧  部然為了一個孩子  所有人都不快樂  說不定孩子也受到很申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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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21 12:01:39 | 顯示全部樓層
何謂雙方無交集?? 這是個爛藉口
是否"有真心" 才是要點
既然連責任感都沒有了
就不配當家長 但是該給的(教育費用)  還是要負擔
小孩要有真心的關愛與正常安穩的生活 即可
合則聚 不合則分 不要彼此牽絆的很不快樂
當然 這是不得已的選擇
身邊簡單的幸福要珍惜
不要失去了才覺得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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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21 13:40:54 | 顯示全部樓層
不適合,當然不要免強!!
小孩子,只是一時的藉口。小孩會了解的....等他長大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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