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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召妓被爽約-17歲少年搶劫強姦 “媽媽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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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2-11 17:29: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召妓被爽約    17歲少年搶劫強姦 “媽媽桑”



17歲新加坡少東上網召妓被爽約後懷恨在心,設計搶劫和強姦
53歲 “媽媽桑”,今日 (9月16日) 被判罪名成立,父母親筆689字求情信
呈堂,還盼能代兒坐牢。

這起搶劫和強姦案發生在2017年10月2日,晚上10時05分至10時39分間,
地點是新加坡共和國 義順一帶的一組屋單位內。

被告施立泉在案發前兩個月才剛過17歲生日,他被控11項控狀,包括搶劫、
強姦、偷竊等,控方以其中3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受害者則是名53歲 “媽媽桑”。

被告的代表律師向法官求情時表示,被告及父母都各寫了英文求情信,
盼法官能從輕發落。

根據案情,被告和一對23歲情侶同謀為賺外快,萌起打搶妓女的主意,豈料在
網上召妓卻被爽約,為報復安排交易的受害者,隔天誘對方親自出馬服務。

3人設計一出“阿窿討債”的戲碼,待受害者抵達後,被告先用木棍猥褻對方,
接著再亮菜刀,被告接著支開同謀,在房間內強姦受害者,讓她留下財物再離開,
對方事後報警,被告在隔天被捕歸案。

案件今日上午開庭。根據被告雙親的689字的求情信,他們對兒子的行為十分憤怒,
但也因教子無方而自責。

據了解,被告父母是以華文書寫,不過提交到庭上時已翻譯成英文。

信中提及,兩人因常年在馬來西亞工作,未能陪伴兒子,殊不知對方結交了損友,
直到東窗事發,兒子被還押,他們才感到空虛迷茫。


父母妄想代兒坐牢
兒子犯案,被告父母坦言每日都痛苦萬分,也無人可傾訴,還曾妄想能代兒坐牢。
兩人也表示兒子保釋後,一家人盡量互相陪伴。

他們表示,兒子過去兩年來已深刻反省,有悔改之心,他們也已為兒子規劃坐牢和
出獄後的生活,包括支持兒子在服刑期間繼續讀書,改正態度和觀念,
以便重新融入社會。

他們此前曾和兒子開過無數次會議,商討入獄和出獄後的人生規劃,同時兒子也
希望能在獄中繼續求學,他們將提供兒子所需的教材,讓他充實自己。

他們也希望,法官讓孩子進入青年改造所而非監獄,除了環境更適合之外,改造所
也提供重新融入計劃,加上他犯錯時才17歲,所以懇求法官能讓初犯的他,
在改造所內改過自新,以便日後出獄時更好地融入社會。

他們坦言,很擔心兒子的未來,畢竟他還是一個未成熟的孩子,他們會在
兒子服刑期間,確保他有正確的思想和態度,讓他出獄時可以被社會接納。

他們承諾將會在當局容許的情況下,儘可能抽空前來探訪,同時也會在兒子服刑期間
關注他的情緒及操行,並給予家庭的支持,讓他得以繼續學習,也為了協助他日後
的生涯規劃,因為只有身為父母及家人才能做到。


被告求情 盼能改過自新
被告在求情書中也附和了父母的說法,表示自己對於造成受害者和父母的傷害
感到很抱歉,這次事件猶如當頭棒喝,他盼能改過自新,讓他完成 “N” 和 “O” 水準。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年紀輕,誤交損友才犯罪,求法官輕判,看被告
是否適合進入青年改造所。

律師表示,被告還押監獄7個月,期間已反省,加上被告有家人的支持,被告決定
要繼續求學,以後工作賺錢養家回報父母。

不過,控方表示,被告所犯下的罪行嚴重,而且是慣犯,罪責高。

控方說,如果被判入青年改造所,刑罰與罪責不符,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9年、鞭打15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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